【法律论文】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法律体系建设需求分析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 多样化常态化特点要求完善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法律建设

随着军队改革与国家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军民融合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内容形式由局限于国内的单一对内开展安保警戒、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维护主权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逐步拓展为国内外并重,向外积极参与国际维和、海外救援及国际反恐行动。随着行动内容的拓展,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任务已成常态。1949年后,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200多次,其中7级以上37次,军队卫勤保障力量积极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用;1990年以来,我军派出维和军事人员参与共计24项维和行动,累计3. 6万余人次,维和医疗队是我国军队参与维和行动的重要形式;同时,我军卫勤保障力量积极参与阿尔及利亚、伊朗巴姆、印度洋、巴基斯坦、印尼日惹等国际重大地震紧急医疗救援行动。行动的多样化常态化,要求加快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与更新,为更好地实施卫勤保障提供依据。

军民融合特征要求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系统性

融合性法律建设军事行动卫勤保障仅涉及军队主体,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较好。我国现行的军事法律和法律规范共17件,军事行政法规60余件,军事法规200多件,军事规章3 000多件,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母法,《国防法》为龙头,条令条例为主体的较为完善的国家军事法律体系,为军事行动的有效开展提供法律保障。相较而言,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伴随各类别行动样式的不断涌现而不断产生和修订,因涉及主体包括军队及地方,在法律体系建设上,存在军地法律的制定协调融合要求。宪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中对于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的部分虽有规定但涵盖面较少,军地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的任务职责范围、行动种类、权利义务、行动规则等还需明确。

强国强军目标要求拓展我军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法律建设

为实现强国强军的“中国梦”,围绕国家安全观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战略,我军积极向外探索寻求构建中国特色军事外交理论,各类行动日趋频繁: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承担大国责任,多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成为维和行动中的关键力量;海外护航任务中加深国际多边安全协作,亚丁湾、索马里护航行动,我军已派出26批护航编队共计83艘次,为6 300艘中外船舶提供安全保障;在国际灾害救援中彰显人道主义精神,我军通过参与国际抗洪、防控埃博拉、搜寻失联马航、海外地震救援、和平方舟医疗船服务,积极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定。卫勤保障作为我军全球海外军事行动伴随保障的重要一环,需根据我国拓展国家军事外交立法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提升国际化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法治建设水平与内涵,加快研制相应法律规范,确保我军涉及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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