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实证结果分析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9日


1.基于调节效应的初步估计  

 表1报告了基于式(1)和(2)的调节效应估计结果。以产业结构ISA,为调节变量时(左半部),结果显示:①无论是否包含控制变量,交互项未加人时,环境规制E凡,的估计系数都显著为负,ISA,的系数显著为正;②加人交互项ERA, x ISA,后,E凡,系数变得不显著,而ISA,的系数仍显著为正(显著性和绝对值有所降低);OE凡,x ISA,的系数估计为正,且在s%水平上显著;④加人交互项后,估计模型的整体拟合优度有所提高。以上发现意味着,产业结构ISA,的值越高,则EmpA,对E凡,回归的斜率越高。也就是说,对于大部分资源型城市,加强环境规制、提高工业污染物治理投人,将加剧企业成本负担,产生负的规模效应,进而对就业增长有显著的抑制作用;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第三产业可吸纳被挤出的工业劳动力,环境规制对整体就业率的抑制效应将得到缓解。闻文娟等人的研究发现的产业结构在环境规制与就业中的调节效应,③在我国资源型城市中同样成立,可进一步运用门限效应分析观察拐点的存在性及大致水平。   

观察以工业绩效IPA,为调节变量的结果(表1右半部),可发现:①交互项未加人时,环境规制E凡,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ISA,的系数显著为正;②加人交互项E凡,x IPA,后,E凡,和IPA,的系数均变得不显著;③交互项E凡,x IPA,的系数符号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④加人交互项后,模型的整体拟合优度有所提高,符合Jaccard和Turrisi对调节效应的判定标准。可见,工业绩效IPA,表现越好,则EmpA,对E凡,回归的斜率越高,工业部门的利润水平也对环境规制与就业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即在工业利润率较高的资源型城市中,环境规制对就业的抑制效应将有所减缓。可能的现实机制是:工业企业增加了控污治污支出,虽然这会挤占部分生产性支出,形成负的规模效应,但由于有较优的绩效水平,其会加大技术研发投人,实现创新补偿,产品的市场优势将获得提高,①从而同时产生正的竞争力效应,推动劳动力需求绝对量的提升。在盈利能力越强、发展基础越好的部门中,正向的竞争力效应越有可能占主导。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生态环境规制标准日益趋严,多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其利润水平低于非污染行业,而一个地区整体工业利润率较高说明其产业门类相对齐全,非污染行业不受环境规制的影响,并且能够容纳一部分从污染行业中挤出的就业人员。同样地,工业绩效可能对环境规制与就业的关系有门限效应,可进一步做门限效应检验。  

 2.门限效应存在性及门限值检验   

上文调节效应分析验证了随着第三产业比重或工业利润率的提高,环境规制对就业的抑制效应将有所减缓,但是整体回归显示,对多数资源型城市来说,提高治污费用份额对就业率的负向作用仍是显著存在的。究竟随着产业结构和工业绩效的改善,环境规制与就业的关系能否发生方向上的变化,拐点是否存在,门限值为多少,这需要进行门限效应检验。   

表2显示的是门限效应存在性检验的结果。检验结果均采用Bootstrap法模拟300次得到。可看出:①无论以产业结构ISA,还是以工业绩效IPA,作为门限变量,单门限检验的P值都很小,分别在5%和1%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不存在门限”的假设;②以产业结构为门限变量时,双门限检验即便在10%水平下也无法拒绝原假设;③以工业绩效为门限变量时,双门限检验同样在10%水平下无法拒绝原假设。也就是说,无论以产业结构还是以工业绩效为门限变量,都显著存在一个并且只存在一个门限值。相比产业结构或工业绩效表现较差的样本,当资源型城市第三产业比重或工业利润率进人更高水平后,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将可能减弱,甚至发生符号改变。   

在确定了门限效应存在性及门限个数后,对产业结构ISA,和工业绩效IPA,的具体门限值y和刀进行估计。本文得到于约为0. 366 ,云约为0. 073。也就是,第三产业比重以36. 6%为界,工业利润率以7. 3%为界,在临界值两侧环境规制对就业率的影响方向或程度有所差异,治理污染与促进就业的两难困境将得到改善或加剧。   

3.门限回归结果   

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对就业影响的门限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第1 ,2列为以产业结构ISA,为门限变量时的结果,第3 ,4列为以工业绩效IPA,为门限变量时的结果。从第2列可看出,控制劳动生产率、FDI等地区因素后,当第三产业比重小于等于36.6%时,环境规制对就业率的影响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当该比重高于36.6%时,环境规制对就业率的影响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从第4列可知,在控制了其他变量后,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率小于等于7. 3%时,环境规制对就业率的影响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当工业利润率高于7. 3%时,环境规制对就业率的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   

由此可见,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的就业效应具有显著的门限特征。只有当第三产业比重或工业利润率超过一定门限值时,加大环境规制力度才有助于促进居民就业,即资源型城市获得生态环境与就业的“双重红利”;若低于门限值,则环境规制对就业有显著抑制作用,污染性生产部门受环境规制影响而发生负的规模效应,被挤出的劳动力又难以被其他部门吸收。也即,在产业结构和工业绩效表现较差的样本中,环境规制负的规模效应占主导;在表现较好的样本中,环境规制促使企业加大创新补偿,进而促进了就业增长,正的竞争力效应占主导。  

 而如表1的结果所示,全部样本下环境规制对就业率的影响显著为负,门限效应分析证明随着现代产业体系健全及工业绩效水平提升,上述效应将由负转正,但仍改变不了整体显著为负的经验结论。问题在于:资源富集地区受制于僵化的投资体制,以及在2008年以来能源资源价格波动影响下,传统产业技术研发资金与人员投人不足,产值及利润增长缓慢,而接续产业仍有待发展壮大,致使居民收人与全国平均的差距日益突出,抑制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就是,对多数资源型城市来说,采掘业等传统行业转型困难,接续替代产业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这使得其难以取得环境与就业的协同改善。   

另外,综合表1和表3中控制变量的表现,发现:①劳动生产率PrndA,对就业的影响在多数情况下显著为负,即技能型劳动对非技能劳动存在替代效应;②外商直接投资FDIA,对就业的影响显著为正,可见资源型城市吸收外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反映了这类地区外向型经济处于较低发展阶段;③城市人口规模Sca心,对就业的影响缺乏显著性,即城市容量扩大并不能带来更多的民营创新创业或非正规就业;④成长型和成熟型城市的就业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地区,这与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阶段有很大关系,衰退、枯竭型城市的再就业问题更为突出。   

总之,环境规制并非自然而然就能促进就业增长,而存在显著的门槛,这与基于省级数据的已有检验一致。有序集约的资源开采、优化合理的产业结构、多元健全的产业体系,是保障工业企业在更严厉的环境规制下加大技术研发、促进全社会就业增长的重要支撑。区别于原有研究的是,本文利用资源型城市数据的实证分析进一步发现,多数资源富集地区没有越过波特假说的创新补偿门槛。不像现有文献发现的全国层面环境规制对就业的积极影响,本文基于资源型城市的整体回归结果显著为负。可见,多数资源型城市内生增长动力有限,资源享赋还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环境改善与就业增长“双重红利”比一般地区的难度更大。在当前能源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民生就业一个都不可能放松的形势下,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显得极其迫切,未来特色化的第三产业发展和居民创新创业也将承担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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