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的估算与评价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1.估算大学生高等教育家庭负担比

目前估算家庭教育负担比的常见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用家庭教育总支出除以家庭总收人,二是用家庭教育总支出除以家庭总支出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发现前一种方法更为常见且为多数学者认可。本文在前一种估算方法的基础上略作改进,假定大学生个人在校求学直接成本绝大部分由家庭父母承担,考虑到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资助和额外收入,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实际总支出,可以界定为家庭负担的直接教育成本(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差距费等)扣除大学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及其他兼职收人的部分。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的具体估算公式如下:

 其中,ER ( h)表示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E,表示第i个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实际总支出,1;表示第i个大学生家庭可支配收人,n表示大学生总数,本文n等于有效问卷样本数。

首先,依据城乡大学生家庭月平均收人的调查数据(见表3),计算其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依据问卷中调查对象选择的家庭月平均收人档次的中位数和该档次人数所占比例来加权平均计算大学生家庭年可支配收人,以1年12个月为准来计算,则农村大学生家庭年平均可支配收人为:

几=(1000 x 10.8%+3 000 x 33.5%+5 000 x 33.5%+7 000 x 14.2%+9 000 x 8.0%)x 12=54 024.00元。

考虑到城乡居民平均收人存在差距,若同样取中位数可能低估了城镇高收入大学生家庭可支配收人,因此,利用201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2.92:1 )}zz〕作为调整系数对高收人家庭平均收人进行上调,则城镇大学生年平均家庭可支配收人:

I},}=( 1 000 x 0+3 000 x 13.3%+5 000 x 24.9%+7 000 x 30.60}0+9 000 x 31.20}o x 2.92)x 12=143 824.32)石。

其次,依据问卷中调查对象选择的学费档次,取其中位数并以各档次人数比例作为权数计算学生年均学费(见表4)。农村大学生年均学费=3 500 x 1.7%+4 500 x 32.4%+5 500 x 19.9%+6 500 x46.0%=5 602.00元;城镇大学生年均学费==3 500 x0+4 500 x 23.70}0+5 500 x 20.20}0+6 500 x 56.10}0=5 824.00元

再次,依据问卷中调查对象选择的月均生活差距费档次,取其中位数并以各档次人数比例作为权数计算学生在校期间的年均生活差距费(见表5),以一学年9个月为准来计算。农村大学生在校年均生活差距费=( 750 x 57.4%+1 250 x34.1%+1 750 x 6.8%+2 250 x 1.7%)x 9=9 126.00元;城镇大学生在校年均生活差距费=(750x13.3%+1 250 x 50.3%+1 750 x 28.9%+2 250 x7.5% ) x 9=12 627.00元。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生活在发达城市,生活差距费自然较高,故将“1 000元以下”选项设置为最低组。

另外,本研究利用算术平均数分别求得农村大学生在校年住宿费、获得奖学金、获得助学金约为959.66元、602.84元、693.18元;城镇大学生在校年住宿费、获得奖学金、获得助学金约为1 033.53元、551.16元、83.24元。由于大学生求学期间兼职收人数据不齐全、口径不统一,为了方便计算,本文在实际匡算过程中,并没有扣除大学生兼职收人的部分。

因此,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农村大学生与城镇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分别为:

 此结果与已有的研究成果在数值上存在差距,如,殷红霞和罗剑朝只考虑学费标准作为家庭高等教育直接成本,通过家庭高等教育直接成本占家庭收人的比例公式计算出1998年城乡高等教育家庭相对成本分别为12.33%和22.85%, 1999年城乡高等教育家庭相对成本分别为22.31%和43.65%;黄照旭以大学生因接受高等教育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占所在家庭剩余存款的比例来衡量家庭高等教育支付能力,计算出2000-2007年我国城乡家庭高等教育经济负担总量比例分别介于37%-56%和74%-89%之间。但是,研究结果揭示的本质是一致的,即都表明农村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要远远大于城镇大学生家庭。

由表6可以看出,分样本和总样本的偏度系数均大于0,数据右端有较多极端值;峰度系数均大于0,数据分布较为陡峭。这说明:城乡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还存在内部差距,且农村内部差距大于城镇。就农村大学生而言,极大值为1.52,极小值为一0.09,全距为1.61,标准差为0.285 4,差异系数Cv等于1.071,表明农村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存在较大差异,并且两级分化严重。有些学生家庭总收人远低于高等教育实际总支出,造成极大负担;有些学生由于扣除奖助学金后的家庭高等教育实际总支出为负数,因而没有负担。就城镇大学生而言,极大值为0.65,极小值为0.02,全距为0.63,标准差为0.1564,差异系数cv等于1.193,表明内部两极分化现象不如农村严重,但差异系数大于农村,说明城镇大学生家庭负担比存在更大差异

2.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的主观评价

为了较为全面地评价大学生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比的城乡差异,在问卷中设计了对家庭高等教育负担的态度、对教育公平满意度等方面的问题,然后用SPSS 18.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结果如表7、表8所示。

由表7可以发现,城乡大学生对家庭高等教育负担态度的百分比同质性Pearson卡方检验值为48.06(自由度为4},相伴概率值P远远小于0.05,故拒绝无关联假设,说明来自农村家庭和城镇家庭的大学生对家庭高等教育负担的态度存在显著差异,家庭出身可能是影响大学生态度的因素之一。从比例上看,认为上大学期间费用“完全负担不起”,“勉强可以负担,但需要资助”和“家庭可以独自负担,但比较困难”的农村大学生选择比例都要显著高于城镇大学生;而城镇大学生选择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可以负担,而且对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或者“完全负担得起,甚至毫不影响其他开支”的比例显著高于农村大学生。也有少数农村大学生持“完全负担得起,甚至毫不影响其他开支”的态度,这可能与市场经济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有些农村家庭通过弃农从商、自主创业等途径实现收入快速增长有关,不过,持这一态度的农村大学生比例总体低于城镇大学生。

从城乡大学生关于教育公平满意度的差异分析来看,由表8可以发现,城乡大学生教育公平满意度的t检验统计量为一6.470,相伴概率值p远小于显著性水平0.01,表明城乡大学生教育公平满意度有显著差异,农村大学生的教育公平满意度.T 2.29)显著低于城镇大学生M--2.98 ),并且效果值犷0.108介于0.06和0.14之间,表示学生来源地变量与教育公平满意度变量之间存在中度关联,学生来源地变量可以解释教育公平满意度变量总方差中10.8%的变异量,故进一步验证了实际显著性。

此外,对问卷中开放性问题(如,简要谈谈你对高等教育公平的感想;你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有何建议等)的作答进行整理,发现城镇大学生更多关注如何有效而公平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如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等方面的问题;而农村大学生更多关注个人求学支出方面的微观问题,如希望学费能再低一点、奖学金或助学金再多一点等;两类大学生当中均有很多人同时提到“希望恢复奖学金制度”,原因是S大学从2015年开始实施新奖学金政策一一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可见新政策遭到不少同学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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